最近,有知情人向荔枝解忧帮反映,在常州溧阳市有一家钢铁厂,因为污染环境,被环保部门关停了,但废弃的厂房里却经常机器轰鸣,有大量泥浆水向外排放。
在常州溧阳市溧城镇,记者找到了知情人反映的废弃钢厂,蓝色的彩钢瓦厂房已经支离破碎,各种露天设备锈迹斑斑。远远看去,这里没有任何生产迹象。但当记者进入厂房内部,却发现这里隐藏着两条破碎石子的生产线,噪音巨大。现场工人表示,大石头要先破碎成小石子,并进行清洗,随之会产生大量的泥浆水。
面对记者的质疑,现场工人很确定地说,他们没有泥浆外排。在这个石子加工厂,记者并没有看到废水收集设施,泥浆水直接排放在室外的空地上。记者还发现,由于这个石子加工厂没有防渗漏措施,大量泥浆水从围墙渗出,流淌到了附近的农田里,有20厘米深。
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溧阳市生态环境局,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检查,发现这个石子加工厂没有任何环保手续,属于未批先建。面对检查,工人狡辩说,他们在调试机器,并没有生产。常州溧阳市生态环境局溧城中队执法人员李明表示:“首先从环保手续上就不合法,所以说现在必须要停下来,不允许再试。”
记者了解到,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的《新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31条规定,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、报告表,擅自开工建设的,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,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,可处以项目总投资额1%以上、5%以下的罚款,并可责令恢复原状。李明说:“根据现在的法律法规,我们对它进行立案了,正在走处罚程序。”
对于这种先上车后买票,明目张胆的环境违法行为,我们也希望溧阳市生态环境局能对照相关法律规定,依法严肃查处,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