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理主管及公司被控忽略行为损害职工安全,但不认罪,宣称抽水泵自行加大马力,死者“措手不及”才变成意外。
辩方表明,任何作业都会有危险,他们只能做到安全,不行能做到“最安全”,更何况潜水员所遇到的是突发状况。
法官不认同辩方说辞,指任何公司及上司都得尽量保证职工是在百分百安全的环境下作业,公司只需关掉抽水泵就能做到“最安全”,但却没这么做。
死者郭奇君(37岁)受雇于Underwater Contractors公司,他其时和助理主管黄伟力(36岁,译音)以及其他潜水员在整理货船的通海吸水箱(sea chest)。
意外产生后,人力部打开查询,日前将黄伟力和招聘死者的公司控上法庭。两者各面临一项忽略行为损害职工的安全,冒犯作业场所安全与卫生法则。
黄伟力及公司都不认罪,经审问后,法官昨日(2月3日)裁科罪成,将案子展期至4月7日针对惩罚做出判决。
庭上揭穿,死者其时和黄伟力在同一个通海吸水箱作业,黄伟力担任整理,而死者担任打灯以及拍下作业完成后的相片。黄伟力日前供证时说,死者挡住了他,他叫死者移开后,死者没留意自己太接近抽水泵,成果不当心卷进,他想将死者拉出来但没有成功。
控方在结案陈词时指出,黄伟力及公司没有保证抽水泵中止操作,还要潜水员在关闭的水箱内作业,罔顾潜水员的安危。
辩方争辩反驳说,抽水泵尽管没有关上,但却不是“全力”开着。这是业界常有的作业习气,只需有经历的潜水员满足当心,不会产生意外。
辩方指意外的产生是因为船不知何以加大了抽水泵的马力,才会害死者措手不及被卷进,错不在助理管工以及公司。
辩方以为,任何作业都有危险,任何管工或许公司只能做到安全,不行能将一切危险扫除做到“最安全”。
法官不认同辩方的说法,指并没有一点依据指抽水泵忽然加大马力,并且死者是怎么被害死并非案子要点,问题就在于助理主管和公司究竟有没有顾及潜水职作业时的安全。
法官以为,公司以及上司都要尽量争夺职工是在100%安全的环境下作业,并且在这起案子中,助理主管和公司在做危险评价时,现已知道抽水泵没关上就有潜水员被卷进的危险,但他们却没选关上抽水泵。